泰达币买卖合同案例分析,法律风险与裁判规则

随着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活跃,泰达币(USDT)作为主流稳定币,其买卖合同纠纷日益增多,此类案件因涉及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认定、合同效力及履行风险等问题,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焦点,本文结合典型案例,分析泰达币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与裁判逻辑。

合同效力:以“违反公序良俗”为由认定无效

在“李某诉王某泰达币买卖合同纠纷案”中,双方通过OTC场外交易完成USDT买卖,后买方王某以“交易未通过备案交易所”为由主张合同无效,法院审理认为,虽然我国未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,但USDT作为泰达公司发行的稳定币,其交易涉嫌绕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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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监管,且场外交易存在洗钱、非法集资等风险,违反了《民法典》第153条“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”的规定,最终判决合同无效,双方返还财产。

该案表明,泰达币买卖合同的效力并非当然无效,但需结合交易目的、履行方式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判断,若交易涉及洗钱、赌博等非法目的,或通过非合规渠道交易,法院倾向于否定合同效力。

财产属性:保护合法债权,否定“虚拟货币作为物权”

在“张某诉某科技公司USDT充值纠纷案”中,用户通过平台购买USDT用于游戏充值,后平台以“虚拟货币交易违规”为由冻结账户,用户起诉要求返还USDT及赔偿损失,法院认为,USDT虽非法定货币,但具有财产属性,其交易形成的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,平台单方面冻结账户构成违约,应承担返还USDT折价赔偿的责任。

此案明确了泰达币的“财产债权”属性:当事人基于合法交易获得的USDT债权,可主张合同继续履行或折价赔偿,但不得主张“返还特定虚拟货币”(因虚拟货币缺乏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力)。

风险提示:警惕交易合规与履约瑕疵

泰达币买卖合同纠纷的核心风险在于交易合规性履约安全性,交易双方应避免通过非备案平台、地下钱庄等渠道交易,以降低合同无效风险;买方需核实卖方资金来源,防止“黑钱”交易导致款项被追索;卖方则应注意留存交易凭证,避免买方以“未收到USDT”为由违约。

泰达币买卖合同的司法裁判,在维护交易安全与防范金融风险间寻求平衡,参与者需明确虚拟货币交易的“红线”,通过合规渠道履行合同,并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,随着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细化,泰达币交易的规则体系将进一步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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