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广告汪产狗狗币”——指广告从业者利用职业特性,为品牌或项目策划“狗狗币主题营销”,甚至直接发行“广告版狗狗币”,这类操作看似是创意变现,实则暗藏法律风险,绝非“玩玩而已”。
得明确核心问题:狗狗币本身在我国法律地位如何?
狗狗币(DOGE)作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,本质是一种“虚拟商品”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2021年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任何虚拟货币的发行、交易、炒作,均不受法律保护,这意味着,无论“谁产”的狗狗币,只要涉及发行、流通,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
再看“广告汪产”的特殊性:广告从业者本应遵守《广告法》规定,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,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,更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宣传,若广告策划中,将“广告版狗狗币”包装为“投资产品”“理财工具”,或暗示其“升值空间”,本质上是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引流服务,已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九条“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的规定,甚至可能构成《刑法》中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”“集资诈骗罪”的共犯。
广告汪若以“品牌营销”为名发行狗狗币,还可能涉及“擅自发行证券”,根据《证券法》,未经核准

近年来,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,2023年,北京、上海等多地公安机关通报案例,显示有人以“元宇宙币”“公益币”名义发行虚拟货币吸金,最终以非法集资罪获刑,广告汪若将职业创意与虚拟货币结合,看似“紧跟潮流”,实则可能沦为“违法工具”,不仅面临行政处罚,更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“广告汪产的狗狗币”无论包装多花哨,其本质仍是虚拟货币,在我国不具备合法性,广告从业者应坚守法律底线,将创意用在合规的品牌传播上,而非触碰虚拟货币的红线,毕竟,再好的创意,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